报名由考生本人在网上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3月24日—30日。
数码照相和信息确认时间:4月9日前,各县区招生办确定。
网上报名平台按规定时间启动、关闭系统,各县区招生办和考生毕业学校要指导学生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考生在网上填报基本报名信息后,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招生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才全部完成。
提醒考生:
1、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上网,按网报流程要求进行报名。
2、认真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与户口内容一致。
3、按时进行照片采集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至7月5日
方案全文如下:
榆林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切实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巩固、扩大课程改革成果的重要作用,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1〕35号)要求,结合榆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考改革作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要体现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要坚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有利于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在全市推行中考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网上阅卷,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方式
2012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在市、县区教育局组织下,由各相关部门、学校组织实施。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由市上负责。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区、学校参与;职业高中录取由县区具体负责。
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录取由省上统一组织,市招生办具体负责。
三、招生计划
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可招收不超过招生总计划20%的择校生;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可提前择优招收不超过总计划15%的保送生;其余全部为统招生。
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由省上下达。
四、报名和考务工作
中考考生报名由考生本人在网上进行。报名和考务工作由市、县区招生办按职责要求,分工负责。市招生办要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详细的《中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并在网上报名前开展考务人员操作培训,使其全面掌握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提高操作水平,确保中考网上报名工作平稳进行。
1.报名时间。全市中考报名统一安排在3月24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平台按规定时间启动、关闭系统,各县区招生办和考生毕业学校要指导学生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2。报考条件。报考考生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其中,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可报考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报名时由本人写出说明,经县区教育局审核;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基一〔2011〕38号)精神,对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的,因考虑到与现行高考有关规定相衔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注册学籍。对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要求在本市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要报县区教育局严格审核。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考,但按省上规定,我市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职业技术学院和中专学校的在校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参加中考。
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中考。
3。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要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程序,指定专人负责,严防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
县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由学校、县区招生办、市招生办逐级审查。局属学校要将初中毕业生花名册先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再报榆阳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其他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证明等报名材料到县区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返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表)。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由县区招生办发放报名号和登录密码,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4。信息确认。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县区招生办负责,于4月9日前完成。
数码照片的采集,由县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积极参与,并指定专人配合审查考生户口簿、学籍档案,尤其要认真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如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本人户口簿、学籍档案相关信息不符的,县区招生办要督促其按正确的信息修改完后,方可为考生采集数码照片。否则,不予采集数码照片,并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于借用户口、顶替报名的,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录取资格,并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市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数码照片采集结束后,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存档。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4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